一、功能及要求:(1)项目名称:揽江一品建设项目住宅部分二次供水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采购
(2)工程概况:揽江一品建设项目住宅部分二次供水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项目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广铁路以东,北临环球西路(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56万平方米。本次对揽江一品建设项目住宅部分二次供水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采购进行招标采购。
?
二、相关标准:
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三、技术规格: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工期要求:进场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五、服务标准:
详见磋商文件、合同、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等。
六、验收标准:
1.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2.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内本工程有任何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实施时间、地点及人员要求
1.1 实施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及采购人通知时间安排人员进场,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期间,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到岗履职。
1.2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有限公司。
2.2 付款方式:(1)竣工验收前发包人在节气资金支付时按照工程进度款支付不超过累计已完成产值(以发包人审核确认的计量金额为准)的70%;(2)完成住宅部分自来水工程验收合格并实现正式通水后的季度资金支付时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3)结算办理完且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后,发包人在季度资金支付时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缺陷责任保修金预留3%);(4)缺陷责任期满(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发包人在季度资金支付时无息付清余款。
2.3 变更估价原则:
当变更的工程量(经审查的方案或图纸),投标清单中已有综合单价或类似单价的,则变更的工程量按投标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或参考类似单价计价;当变更的工程量,投标清单中无相同及类似综合单价的,则变更后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参考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并按投标优惠率进行优惠,按发包人审核的综合单价执行。
2.4价款调整因素:不调整(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价格等)。
2.5工程资料由承包人统一归总整理,并移交项目总包单位完成备案,该工程中标承包人应向总包单位支付不超过本工程中标金额1%的总承包服务费(如有),具体金额由中标人与揽江一品建设项目总包单位协商确定,总承包服务费、供水公司进窗手续及验收需要临时信号覆盖等确保供水公司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中标价内(由投标人投标时在各清单综合单价内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2.6本项目承包人负责协调供水公司免除在原临水梯口转正式梯口的相关费用,如未能免除,发包人将按实缴金额从承包人结算金额中按实扣除。
?注: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2、本合同条款可能存在部分调整,最终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书面合同内容为准。
******有限责任公司CA及其******有限公司。
?
?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