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甘家湖保护区精河管理分局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天、空、地”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提升及维保年报服务等
项目编号:************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郭文多 ******
报价起止时间:2025-05-12 21:01 - 2025-05-15 20:00
采购单位:******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报价;(4)项目工期:合同签订50天内将工程建设完毕,详细参数要求见采购附件;(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营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7)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报价供应商需上传以上2-7所有材料,否则将审核不通过,报价无效)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
附件: 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精河分局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级自然保 护区能力提升)项目-智能管护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清单.xlsx
甘家湖.docx
竞价资格要求.doc
响应附件要求:(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报价;(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50天内将工程建设完毕,详细参数要求见采购附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营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6)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报价供应商需上传以上所有材料,否则将审核不通过,报价无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精河县 精河镇 文化南路7号和平小区西区市场街旁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