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箩筐岩水库工程移民监督评估单位招标(HBSY-202503S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Y-202503SL-******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郧阳区青曲镇老湾村 建设规模:箩筐岩水库为III等中型工程。箩筐岩水库挡水、泄水、取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5级。项目总投资43572.6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5911.11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2661.10万元。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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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十堰市郧阳区箩筐岩水库工程征地移民补偿和移民安置的工作进度、质量、补偿资金的兑付和使用情况、征地移民 安置后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主要包括:编制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实施细则、开展移民安 置实施情况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编写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完成监督评估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确保移民工作通过验收成移民工作验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46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始日期参照施工合同签订时间。其中: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移民专项验收通过后12个月止。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2661.1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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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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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能力。
(3)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移民安置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拟派的总监督评估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注册单位须是投标人,并提供2025年 1月至2025年3月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6)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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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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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0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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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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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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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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