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E************00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备注 |
1 | ******居工程燃气管网设施及管道改造项目(EPC) | 1 | 项 | ****** |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依据拟建项目已 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 容招标,包括: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 现场技术服务)、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全过程 项目管理、工程竣工及备案、质保期工作等。 | 否 | ****** | 本项目总工期为 630 天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备(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及以上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 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 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履约能力。投标人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①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级及 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②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
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 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20〕11 号 文除外)。 ③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 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1、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
规模与 3.3 企业业绩要求一致,但不限制担任过的时间;2、如不要求企业业绩时,此处由招标人定义相类似的工程类型:市政工程及相关类型)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市政工程 或燃气类(包括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燃气工程等相关专业)专业高 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 求即可】
3.2.3 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以上(含本级)
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 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 ﹝2016﹞70 号、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
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13
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 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
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
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
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6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施工企业与区外建筑业施工企业采用联
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 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中施工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 体成员中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7联合体中设计企业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设计企业诚信
综合评价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3.4.8/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全部 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 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 号、桂建管〔2020〕11 号文除外),/。
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
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发售)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至 2025年08月14日
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2.获取(发售)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 池)******/hcggzy/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2025 年 07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30 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免费下载 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09:30
七、 投标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 池)******/hcggzy/
八、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09:30
九、 开标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 池)******/hcggzy/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3、其他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
******/。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
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 24 小时将所需
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市金城江区虎山路1018号华锡车选金三期小区11栋2单元303号房
2、采购人名称: ******建设局
联系人: 韦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隐路 4 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河池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人: 河池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
地址: 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隐路 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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