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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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办事处职工食堂蔬果及干副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 98.00 % | 1(项目)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供应商须具备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7-17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7-17 11: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规定的报价期限内,通过“行采家”服务平台(******)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经签字盖章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PDF格式)。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 (一)交付时间: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二)交付地点:******办事处职工食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抵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立即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等。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未能满足收货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配送物资,供应商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2小时内)补充合格产品,以确保不影响正常开餐。对于符合要求的产品,应立即进行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所规定的要求,采购人将向供应商发出服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采购人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货物抽检和送检。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除无条件退换货外,还需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4.在验收货物时若无法直接判断质量,而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材,供应商应负责退货处理。
5.所有按重量计量的物资,均应以物品的净重进行计量结算。
-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涵盖的所有食材采用统一的折扣报价,折扣比例不得超过98.00%。报价需全面涵盖食材采购、运输(含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装卸、包装、保险、税费、人员工资、设备维护、管理成本及合理利润等完成本项目配送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任一品类食材均执行该统一折扣标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漏报、少报,相关风险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补偿。
-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办事处
- 联系人:宋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