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G210满防线K2612-K2614桥梁群轻量化结构监测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管理局G210满防线K2612-K2614桥梁群轻量化结构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贵州省公路局关于G210满防线K2612-K2614桥梁群轻量化结构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黔路发[2025]7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公路局以黔路发[2025]7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和省公路局统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管理局G210满防线K2612-K2614桥梁群轻量化结构监测系统建设。
2.2项目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境内。
2.3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公路工程;
2.4项目概况:G210 满防线 K2612-K2614桥梁群轻量化结构监测系统。该项目涵盖了干田尾大桥、金刚堂大桥、徐家湾大桥、公鸡岭大桥、塘石堰大桥。该桥梁群监测场景主要有重点结构桥梁安全监测运行风险高桥梁安全监测,其中包含机器视觉挠度仪5台(套)图像式裂缝计2台(套)、毫米波雷达1台(套)、抓拍机4台(套)拉绳式位移计4台(套)、高清摄像头4台(套)、双轴向倾角仪3 台(套)、动态称重系统1台(套)、气象监测站1台(套)。
2.5工期::①建设期:2025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交)工验收。②运维服务期:5年,从完成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6招标范围:包括大桥监测系统软硬件的开发设计、施工方案联合设计、设备采购、系统集成、现场安装、调试、维护、培训及保修、维修及监测系统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动化数据采集监测、人工巡检数据的采集分析,结构预警及安全状态评估、用户界面及监测评估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等的设计、实施,对监测数据进行集成分析。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公路工程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 D 级及以上的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4〕54 号)文件规定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 号)中有关规定执行,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
(1)优先适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2)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结果,且无失信行为记录的视为初次进入贵州省,信用等级按综合评价结果 A 级对待。
注:以上信******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现已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可于 2025 年 07 月 15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07 月 2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网址:******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8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 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
7.1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 CA 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招投标活动。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投诉举报的处理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厅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厅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贵州省公路局,电话:0851-******
******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851-******。
九、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管理局 | ******有限公司 |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359号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蟠桃大厦19楼2号 |
联系人:冉工 | 联系人:沈鑫、韦杰雄、孙榕 |
电 话:0851-******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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