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便携式吸引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保健院采购需求,设备科对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投标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在线询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特别声明“没有因违反《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被列入‘黑名单’,在处罚有效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及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制造认可表(非医疗器械的附说明)。
3.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二、技术参数
标项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金额 | 类别 |
1 | 便携式吸引器 | 详见配置要求 | 1.5万元 | 第二类医疗器械 |
一 | 整机要求: |
|
1 | 用途:供医疗机构用于吸出患者上呼吸道中的分泌物及手术中用于吸引患者各种渗出液 |
|
二 | 设备参数: |
|
1 | 采用负压泵作负压源,无油雾污染,可免去泵体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设备运行时压力系统不会产生正压 |
|
2 | 采用交流、外接直流和机内电池三种供电方式,其中机内电池在充足情况下至少可连续使用30分钟以上,并可反复充电。病人转运过程中使用可直接接在救护车等交通工具的点烟器(DC12V)上 |
|
3 | 采用恒压限流充电,可间断累加充电,在外接 AC100V~240V,50/60Hz 或者 DC 12V的情况下均可进行充电,有电池量分段指示 |
|
4 | 通过管路上的负压调节阀控制吸引时所需要的负压值,并由面板上的真空表来显示 |
|
5 | 具有墙挂式结构 |
|
6 | 极限负压值:≥0.08MPa (600mmHg) |
|
7 | 负压调节范围:0.02MPa(150mmHg)~极限负压值 |
|
8 | 抽气速率:≥20 L/min |
|
9 | 噪声:≤65 dB(A) |
|
10 | 贮液瓶(PC塑料):≥1000ml |
|
11 | 电源:AC100V~240V,50/60Hz;DC 12V |
|
三 | 配置要求: |
|
1 | 便携式吸引器5台 |
|
2 | 吸引器备用机1台 |
|
四 | 售后服务 |
|
4.1 | 维修 |
|
4.1.1 | 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免费整机保修一年,需提供原厂保修承诺。保修后免收维修费,保证零配件供应******医院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为准,不得用任何方式将设备到货至安装完毕验收后的该段时间,部分的或全部的计入设备的保修期 |
|
4.1.2 | 务必填报完整的配套消耗品、耗材的优惠投标价格,并提供相关注册证及注册表等证明材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或附系列可证明有效的文件);如不随附消耗品、耗材报价,视为承诺免费供应 |
|
4.1.3 | 提供投标产品的彩页资料、详细技术指标及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证明 |
|
4.1.4 | 卖方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和维护手册各一套。投标即响应(如中标后)设备安装时提供维修资料及线路图纸 |
|
4.1.5 | 安装设备时必须提供设备的跟机操作规程(应包括:适用范围与对象、操作人员要求、开机前注意事项及检查程序、对病人或标本的处理及注意事项、基本的标准操作程序SOP、操作中注意事项/安全风险及禁忌症、关机程序及常规保养要求、消耗品、易损部件及日常维护内容) |
|
4.1.6 | 安装设备时必须提供操作使用培训与维修技术培训 |
|
4.1.7 | 6小时上门维修,提供24小时维修电话 |
|
4.2 | 附加必备条件: 提供符合上述参数和配置要求的详细配置清单; 列出上述已明确选件及未作要求但可提供选件的清单; 所有配置为同品牌原装产品(除注明要求例外); 所有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原装产品,禁止提供代工、贴牌产品; 提供所投产品的详细彩页,如彩页中没有涉及到相关技术参数,提供原厂技术白皮书(DATASHEET);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自投标截止日起至政府采购******人民政府食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投标产品属于特种设备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属于消毒类产品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
|
五 | 安装及验收要求 |
|
5.1 | ******医院安装现场 |
|
5.2 | ******医院原有装饰面或构造物有破坏的需按原做法要求进行修复。设备安装产生的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外运 |
|
5.3 | 验收标准:应与产品原始样本技术数据及标书技术文件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
5.4 | 如是计量强制检定设备,验收时需提供计量合格证 |
|
5.5 | ************医院信息、设备管理部门同意。 |
|
三、商务需求
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须具备具有经营许可证,授权书,产品注册证等相关证件。
四、报价文件:
1、报价须带文件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法人身份证等相关复印件、③业务员参加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④报价单。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北京时间17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3******保健院设备科,密封袋表面必须标注此项目名称。
4、不能符合技术要求的品牌供应商请不要报价。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清单中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
5、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运输,安装,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评定成交标准:
1、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本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最低价相同的,则以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
2、询价结果产生后,采购单位通知预中标单位,预中标单位须在3天内拿样机到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技术人员对参数及软件进行核对。完全符合后, 中标单位需在10天内将中标设备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如存在不满足的或无法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
3、具体安装时间根据客户通知后,安装到指定位置。
4、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条款双方协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东路222******办公室
******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