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决定,拟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空气压力波治疗仪, 数量:5台,限价:0.945万元/台,总预算:4.725万元
二、项目要求
★1.配专用台车;
▲2.内置不少于4种治疗模式,标准模式(静脉模式)、扩展模式(动脉模式、持续压力模式、按摩模式);
▲3.患者紧急停止保护:通过自控开关实现患者自主的紧急停止保护;
▲4.整机运行噪音≤60dB,配不少于4个气囊、15个内衬;
5.供电电源:220VAC±5%,50Hz;
6.压力范围:1-32kPa或8-240mmHg连续可调,压力调节精度1kPa;
7.压力控制精度±3kPa;
8.压力显示单位可选择kPa与mmHg两种;
9.时间范围5-99分钟,连续可调;
10.充气速度7-14秒/腔,调节步长1秒/腔;
11.输出控制方式:双路输出,通过一分二充气导管,可至少同时连接4个充气气囊,并可同时按顺序充、放气;
12.不小于4寸彩色高清显示,中文操作;模式、压力、设置时间、剩余时间、加压部位等参数可显示及调节;
13.可通过气管通道的关闭设置,实现单腔零压力,保证创面位置零压力;
14.支持仪器运行信息存储;
15.气囊结构采用“瓦片式”设计,层叠式设计;
16.气囊种类支持:下肢至少六腔气囊(拉链套筒式)、下肢四腔气囊(含足部)、小腿四腔气囊(含足部)、下肢三腔气囊、小腿三腔气囊、上肢六腔气囊(拉链套筒式);
17.紧急状态下可手动释压;
18.具有超压、欠压、脱落等安全提示;
19.主机质量≤17Kg,主机尺寸(长×宽×高):360mm×270mm×175mm±10%
备注:
1.标有“★”参数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将作废标处理。标有“▲”参数条款为重要条款,若不满足、将作重大扣分项处理。
2.标有“▲”参数条款,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不提供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能佐证相关参数的,视为“负偏离”。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投标产品说明书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能够证明具备该功能的证书或实物铭牌照片或实物界面显示照片,除上述技术支持资料外的其他证明资料(如彩页资料、技术白皮书等)均无效。
3.未标有“★和▲”的一般参数条款的技术响应,投标时需如实应答,应答缺项或应答负偏离视为负偏离,作相应扣分处理。
4.相关资质文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1.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保修期不低于3年
2.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及操作使用的培训。
3.供应商必须提供未经使用的原厂全新产品。
4.项目价格包含相关设备附件、安装辅材、人工及完成该项目的全部费用。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培训。
******医院。
7.国产产品出厂日期至到货之日,不超过3个月;进口产品出厂日期至到货之日,不超过6个月。(到货时若出厂日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30天,可在合同约定质保期基础上延长质保1年作为补偿;到货时若出厂日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60天,可在合同约定质保期基础上延长质保2年作为补偿;到货时若出厂日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6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3个月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12个月,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9.采购人验收合格前,货物的所有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0.售后服务要求(售后服务涉及费用均包含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中):
①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
②提供培训,保证受训人员能熟练操作,并对该设备能进行日常维护,如未达到,采购人有权延迟支付合同所约定的货款;
③如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供应商需承担相关售后维修费用;如质保期内货物经供应商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更换全新货物或退货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④维修期间,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备用设备;
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11.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分为商务、技术验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签订的合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之情形者,采购方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四、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五、评定方式:经磋商后的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审依据 |
1 |
报价 |
30分 |
1.经小组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 注: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2 |
技术指标和配置 |
57分 |
技术指标和配置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得57分。 (1)标有“★”项目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将做废标处理。 (2)带“▲”的参数共3项(共计27分):每有一项带“▲”的参数不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在27分基础上扣9分,扣完为止。 (3)不带“★和▲”的参数共15项(共计30分):每有一项不带“★和▲”的参数不满足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在30分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1.标有“★”参数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将作废标处理。标有“▲”参数条款为重要条款,若不满足、将作重大扣分项处理。 2.标有“▲”参数条款,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不提供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能佐证相关参数的,视为“负偏离”。技术参数有对技术支持资料作明确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若未作要求,则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包括下列能够证明该功能的材料其中之一:磋商产品说明书、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证明具备该功能的证书、实物铭牌照片、实物界面显示照片,除上述技术支持资料外的其他证明资料(如彩页资料、技术白皮书等)均无效。 3.相关资质文件、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
3 |
技术实施方案 |
5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技术实施方案,包括:①人员配置及分工、②备品备件供应、③安装调试、④培训验收、⑤质量保障措施等;以上5项内容完整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扣0.5分。 说明:缺少具体是指:对应单项中的内容缺失、仅有标题无具体实施内容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具体是指:单项方案各小项描述不完整、内容缺少重要关键节点,仅有框架无具体实施内容、仅有复制招标内容的要求、涉及内容无重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内容、内容中出现前后描述不一致现象、内容交叉混乱、语言描述出现错误、内容涉及适用的规范及标准(方法)出现错误、实施地点区域错误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 |
4 |
售后服务 |
5分 |
在满足采购文件售后服务的前提下,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机构网点及人员情况、②应急处理方案、③设备故障维修响应及处理时间、④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及质保期外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⑤维修保养记录提供方案;以上5项内容完整且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扣0.5分。 说明:缺少具体是指:对应单项中的内容缺失、仅有标题无具体实施内容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缺陷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具体是指:单项方案各小项描述不完整、内容缺少重要关键节点,仅有框架无具体实施内容、仅有复制招标内容的要求、涉及内容无重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内容、内容中出现前后描述不一致现象、内容交叉混乱、语言描述出现错误、内容涉及适用的规范及标准(方法)出现错误、实施地点区域错误等上述任意一种情形。 |
5 |
履约能力 |
3分 |
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开标时间为截止时间),每提供1个有效类似业绩证明的得1分,最多得3分。 注:(1)类似业绩是指:与本次磋商产品相同或与本次磋商产品相同系列的产品销售业绩;(2)供应商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采购合同复印件;(3)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供应商对自身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六、磋商者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
7.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报价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是医疗器械的,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相应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8.2报价产品以及所有配置产品如是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
8.3 中标供应商若非生产厂家,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中标产品授权关系链完整资料;(描述:中标供应商若不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中标产品全套资质文件及授权关系链全套资料,并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七、磋商文件须密封(1. 纸质标书正本一份,副本贰份;2. 单独密封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及完成签名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电子版,电子文档保存介质使用 USB 闪存盘【U 盘】)
1.报价(包括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按照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技术应答。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分项报价及配件须注明各产品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②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彩页资料、中文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口产品需提供报关资料)等;③技术参数差异偏离情况等(如实填写投标产品技术要求响应表);④商务应答表;⑤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5.公司情况介绍,优惠条件,服务承诺。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八、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2日17:00.
九、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时上传公司资质压缩文件,邮件名为:空气压力波治疗仪报名文件+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
十、磋商时间:2025年4月24日下午14:3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迟到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磋商地点:******医院******医院大门左侧住宅楼二楼)
十二、项目咨询电话:0816-****** 技术咨询电话:雷老师******
十三、项目公示地点:绵阳四〇******医院信息平台、******医院门户网站 。
******医院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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