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垃圾站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2日
采购合同编号:炎城管******号
炎陵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垃圾站设备采购包1)合同书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垃圾站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25】000093
3.项目内容:垂直压缩垃圾设备采购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罗斌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人民币):******.00元 (含税价)
大写:叁佰柒拾伍万陆仟元整
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4.付款方式:按供货进度分期付款。
(1)乙方完成一台无立柱,一台有立柱设备的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2)乙方完成8台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50%。
(3)所有标的物交货安装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余款3%在本合同所有标的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所供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付清。
(4)乙方凭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报账。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12月19日,完成日期:2026 年 3月18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具体按采购人整体项目进度要求执行 ,该项目为旧站改造项目,供货前需要到现场核实尺寸,满足现有站房条件及设备基坑。
4.交货含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及配合验收等相关工作。
5.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数额为中标金额的10%,履约担保金缴纳方式为现金,履约担保时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完毕。
6.质量保证:所供产品的整体质保期为2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7.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按甲方要求提供有立柱和无立柱各一套设备预埋件到甲方指定现场交付,并负责预埋件预埋,对预埋件的定位、安装质量负责。因乙方提供的预埋件错误或预埋不当导致的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8.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生产一套无立柱垂直压缩设备,待甲方按照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确认后再行安装,若在此20天内乙方未生产出一套无立柱垂直压缩设备,则此合同全部无效,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验收
1.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合同履约及验收相关程序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文件及承诺的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较高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招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文件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9.其他合同文件。
六、乙方承诺与保证
乙方保证其投标文件及中标后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技术参数、检测报告、资质证明等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及履行过程中对上述资料进行核查,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法核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通用条款约定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1)提供的货物或部件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关键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本合同实质性要求的;
(2)在投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资质证明、业绩合同等文件的;
(3)未经甲方同意,将合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4)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或验收迟延超过30日的;
发生上述严重违约情形,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款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行为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合同订立地点:炎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附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0731-******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江背支行
账 号: ************3
采购合同编号:炎城管******号
炎陵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垃圾站设备采购包3)合同书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炎陵县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垃圾站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25】000093
3.项目内容:除臭设备及除臭剂采购。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何秋香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人民币):¥378000.00(含税价)
大写:叁拾柒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一览表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4.付款方式:按供货进度分期付款
(1)供货量达到合同总量的60%,并完成安装调试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合同金额的50%。
(2)分期付款:所有标的物交货安装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余款3%在本合同所有标的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所供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的15个工作日无息一次性付清。
(3)乙方凭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报账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12月18日,完成日期:2026年3月17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方式: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具体按采购人整体项目进度要求执行。除臭剂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
4.交货含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及配合验收等相关工作。
5.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数额为中标金额的10%,履约担保金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履约担保时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完毕。
6.质量保证:所供设备的整体质保期为2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四、合同验收
1.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合同履约及验收相关程序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文件及承诺的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较高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招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文件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9.其他合同文件。
六、乙方承诺与保证
乙方保证其投标文件及中标后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技术参数、检测报告、资质证明等资料均真实、有效、合法。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及履行过程中对上述资料进行核查,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如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法核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2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附件:具体标的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一览表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731-******
传 真: 传 真:0731-******
开户银行:******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账 号:************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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